下圖是劉曉波,他寫了中國08憲章草案而激怒中共當局。

真恐怖,中國大陸還有這麼多80幾歲的共產黨幹部。

中共20名離退幹部 聲援劉曉波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10.02.03
中共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大陸知名異議分子劉曉波十一年徒刑。最近廿名中共部級、局級離退休幹部連署一份公開信,要求中共中央「糾正」對劉曉波案的違法錯判,當局應敦促北京法院撤銷劉曉波的一審判決。
香港明報報導,廿名連署人平均年齡超過八十歲,加入中共黨齡平均逾六十年,其中包括九十四歲的毛澤東前秘書李銳、九十歲的新華社前副社長李普、八十歲的國家新聞出版署前署長杜導正、著名散文家袁鷹、著名詩人兼評論家邵燕祥、曾為江青和王軍濤辯護大律師張思之、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江平等。
連署公開信消息傳出後,參與其事的離退休幹部遭到關切,有人已被警告,有人被勸「外出療養」,還有人家中電話被切斷,多名連署人昨天都表示暫時不方便接受採訪。
報導稱,這封信從一月廿八日開始草議、二月一日中午才定稿的公開信指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在事實和說理兩方面都不能令人信服,這是以司法名義損害中共的改革開放形象。
公開信說,一審判決書有關劉曉波頭條罪狀是「對黨和政府不滿」,但人民既有責任監督政府,也就有權利表達不滿,執政者應善聞批評之聲,尊重不平之鳴,把各種不滿化為動力才能改善工作、獲得民心,怎能以「不滿」治罪呢?如此激化矛盾、殘酷鬥爭,把有不同意見的人當成敵人,社會哪能和諧進步。
公開信還說,法院判決把「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列為劉曉波第二條罪狀。但「建立聯邦共和國」曾經是中共重要主張,載入第二次和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文獻,怎麼劉曉波一重複就成了罪行?
公開信質疑,國體政體關係重大,沒有這種胸襟,「一國兩制」從何而來?退一步說,劉曉波主張即使完全錯誤,又與罪何干?憲法保護言論自由,難道只保護所謂「正確言論」嗎?
連署人邵燕祥說,他不認識劉曉波,但對劉曉波在一九八九年「六四」當晚在天安門廣場勸說大學生離場,避免更大流血事件印象深刻,參與連署主要是想表達公開信中的重要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