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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昇 Web 3.0 與歐巴馬

二月 2, 2009 作者: 李世淵

因為在網路上跟不相識的人解釋 "李大人" 網路暱稱時,講到在系統的世界裡,一個系統的開創者和這個世界的規則制定者是天神,其實再三思量後應該叫作大神才對,其下的階級還有祭司和大人等等,一般玩家就是民眾的等級。

因為我常常是系統的開創者,我很感謝 Red Hat 紅衣主教對這個世界的貢獻,紅帽公司的涵義就是紅衣主教,是大神的下游。

所以暱稱就是暱稱罷了,如果要表明自己很愛開創一個新系統和制定運作規則,應該加註自己是大神。但是如果有大神自稱大神也是很機車。大神真正的暱稱也許是很奇怪的,例如叫做 Bastard,比 Wretch 還過分...

如果我自己要取一個很偉大的代號,應該會叫 Panku,也就是開天闢地的盤古。我第一次連上網路用的是學術網路中心的伺服器超級電腦叫作 Panku,後來我每次自建有創新的主機也會取名是 Panku,大大小小的 Panku 一大堆。盤古比大神偉大吧。

中華文化教育下成長的人常常無法分辨虛擬世界與真實世界的差異,思想是虛擬的,文學創作是虛擬的,新聞報導應該是真實世界的,信仰是虛擬的,中正紀念堂是虛擬的,政治是現實的,台灣獨立是真實的,思想獨立是虛擬的,軟體運算的遊戲規則是虛擬的。在虛擬的軟體世界或信仰世界,你要當神你就是神,而且沒有惟一的問題。在現實的世界中,錯把人當神就是大災難,甚至自以為是祭司而亂丟石頭也是災難。

如果李大人這個暱稱會被某一網路空間的網友認為是僭越(超越本分)的名字,那麼有一個知名部落客自稱女王不就更超過。還好在極大部分的網路空間裡,網友自稱女王的權利是被保障的,並且不會被大量群眾人身攻擊。網路上被稱作李大人的還有知名部落客貴婦奈奈的妹妹,大概是因為他從小就是一副小大人的可愛模樣。另外,中國外長李肇星也常被大陸和香港網友稱呼為李大人,大概是因為李肇星的架勢(嘴巴和臉皮)很有封建社會裡大官的模樣。中國大陸官員被網民在文章裡稱之為大人,幾乎全都是反諷,所以本人李大人的簡體中文網頁大概不只是愛說笑,簡直是純搞笑。

李大人稱號的最重要來源還是那一句,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重點在於赤子之心。

這個觸發也要感謝長老教會一位深具學問的牧師,在有機緣多次與他深談之後,我們都更接近純淨的自我,所以赤子之心變成我人生最重要的東西。

當回憶落到系統的世界裡,就回想到了我讀書時,
中正大學資工系所的同學他們發展了一套 BBS 系統核心 中正資工 Firebird BBS,
後來逐漸變成了台灣和中國大陸數百萬的大學生最愛棲息的虛擬空間,
如果當初那一些人還在注意 BBS 發展時一定也會很感動。

那時候資工所有作高速網路,電機所也有作高速網路。
電機所有作寬頻網路,資工所當然也有作寬頻網路。
那到底資工所作的跟電機所作的有哪一些不一樣? 應該就是網路層級不同吧。
又高速網路和寬頻網路名稱差異在哪裡?
這個我也不太清楚,有可能寬頻網路偏向同步,高速網路偏向非同步。
那時候 ATM 非同步傳輸模式還是很紅的。

中正大學資工所教授吳昇博士就是作網路的重要學者,
他在2006年想推 Web 3.0 ,我還去聽了幾次 Demo。

中正大學發表 Web 3.0 計劃! 2006-12-27
http://www.nuweb.cc/tw/news_view.php?id=1

吳昇教授兩年前說過,網路使用者雖然可以在 Web 2.0 服務網站建立 Blog 來發表與分享,但是由於網站平台是「地主 (網站業者)」所擁有,其目的是賺錢,使用者沒有自己的田地(網站),因而沒有自主權。同時,在網路的商業中,使用者甚至可能變成 Web 2.0網站的資產,買賣的籌碼。所以他要推 Web 3.0。我的認知是他的定義也許也可當成是雲端運算的逆推,但這可能違反了網路世界發展趨勢,李大人認為誰擁有田地不是問題,因為人民可以自由選擇在不同地主的土地上耕作,今天在某一個地主的土地上,有民眾看你的名字不爽,或是你對地主的遊戲規則不再認同,趕快包袱綑綑搬家就是,所以 Web 3.0 的重點應該是耕作的權力和農會的組織運作。

吳昇教授認為在 Web 3.0 的超大型入口網站與社群網站,將是一個互助合作的分散式入口網站,使用者將擁有幾乎沒有限制的使用空間,更先進的搜尋、分享與知識管理功能,整個社群將由所有使用者共同參與、共同分享、共同擁有、共同治理。理想中的 Web 3.0 時代,將是一個民有、民治、民享(for the user, by the user, of the user)的網路民主新時代。

聽吳昇教授講他的 Web 3.0,我的認知是他的定義也許也可當成是從另一個角度看雲端運算
但是我認為光從技術層次去定義 Web 3.0 是不夠的,
這次觀察歐巴馬 Obama 和 Google 合作運用網路媒體當選總統的實例,
Web 3.0 的定義應該要更詳細加入大網路與人類小組互動的部分。
真實世界和虛擬世界的互動!
在這樣的前提定義下,我認為台灣社會離 Web 3.0 的建設還有一段很遠的距離。

因為吳昇教授曾作過 GAIS 蓋世搜尋引擎和 Openfind 搜尋引擎,那個跟 Google 算是同業,兩年多前他講的 Web 3.0 也提到管理眾人事物的政治部分,所以也許那時他心中也早就預想到會有類似歐巴馬利用網路的情形,但是這恐怕得等待有機會跟他私下談談才知道。

另外,吳昇教授其時也提到過,人類有文明程度(civilization),互聯網(網際網路)上面也有「網路文明程度」「Webilization」。他指出 Web 2.0 不是技術,而是「境界」,網路發展到 Web 2.0,這境界依然只相當於文明史上的帝國時代。那些提供 Web 2.0分享平台者,霸著使用者分享出來的內容不放,將其視為競爭優勢,他們反而還 比Web 1.0壟斷。所以就如我所說的 Web 1.0和 Web 2.0 ,以及 Web 3.0 的主要差異絕對不在技術上,但是到底文明上的差異在哪裡? 恐怕還是需要細細思量,或者是暫時不會有共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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