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科技人常覺得"雲端運算 (Cloud Computing)"這個詞彙高深莫測,事實上,當初命名的理由非常簡單,自網路發明以來,雲這個圖騰一直是代表整個網際網路(Internet)的符號,所以,雲端運算代表的是網際網路會幫你處理很多事,你不用再費心安排你所處的環境和使用的終端設備就可以輕鬆享受資訊科技。

雲端運算現行的應用,舉例來說,當我早上在台北的台灣科技大學開會的時候,我可以在當地的 Linux 工作站環境裡的 Firefox 瀏覽器上,把我最新的心得更新在給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演講的 Google Docs 投影片上,當下午我到達屏東科技大學的時候, 演講前學生已經將我的投影片使用 Windows 7 個人電腦上的 Internet Exporer 做好播放準備了。
網路建構與管理課程投影片(內容隨時更動中) http://alex.obm.tw/docs/tcpip
也許有專家會認為這樣講,"雲"味還是不夠濃。更適合的例子應該是,我下午在屏東科技大學的這場演講是網路即時影音轉播,並且開放給任何在學術網路內,或持有任何學術單位帳號的人,都可以在任何可行的終端設備上觀看聽講與瀏覽投影片,包含你的 iphone 手機。限定使用者不超過5萬人,全部觀眾的觀賞品質幾乎都可以得到品質保證(QoS)。這就是雲端運算。
IPv6推廣
單一網站入口
數位認證
網路接點與頻寬的分享
DNS系統的安全性
續
雲端運算的Opera瀏覽器
吳昇 Web 3.0 與歐巴馬 http://alex.obm.tw/node/422
SSO DNSEC IPv6
原文囉嗦不相干事務太多,對於不懂電腦網路且自我感覺良好的政治人物,網路資訊界其實不用期待他們可以辨別科技的先進與否,或是期待他們尊重虛擬世界的運行規則。
http://alex.obm.tw/node/422
當回憶落到系統的世界裡,就回想到了我讀書時,
中正大學資工系所的同學他們發展了一套 BBS 系統核心 中正資工 Firebird BBS,
後來逐漸變成了台灣和中國大陸數百萬的大學生最愛棲息的虛擬空間,
如果當初那一些人還在注意 BBS 發展時一定也會很感動。
那時候資工所有作高速網路,電機所也有作高速網路。
電機所有作寬頻網路,資工所當然也有作寬頻網路。
那到底資工所作的跟電機所作的有哪一些不一樣? 應該就是網路層級不同吧。
又高速網路和寬頻網路名稱差異在哪裡?
這個我也不太清楚,有可能寬頻網路偏向同步,高速網路偏向非同步。
那時候 ATM 非同步傳輸模式還是很紅的。
中正大學資工所教授吳昇博士就是作網路的重要學者,
他在2006年想推 Web 3.0 ,我還去聽了幾次 Demo。
中正大學發表 Web 3.0 計劃! 2006-12-27
http://www.nuweb.cc/tw/news_view.php?id=1
吳昇教授兩年前說過,網路使用者雖然可以在 Web 2.0 服務網站建立 Blog 來發表與分享,但是由於網站平台是「地主 (網站業者)」所擁有,其目的是賺錢,使用者沒有自己的田地(網站),因而沒有自主權。同時,在網路的商業中,使用者甚至可能變成 Web 2.0網站的資產,買賣的籌碼。所以他要推 Web 3.0。我的認知是他的定義也許也可當成是雲端運算的逆推,但這可能違反了網路世界發展趨勢,李大人認為誰擁有田地不是問題,因為人民可以自由選擇在不同地主的土地上耕作,今天在某一個地主的土地上,有民眾看你的名字不爽,或是你對地主的遊戲規則不再認同,趕快包袱綑綑搬家就是,所以 Web 3.0 的重點應該是耕作的權力和農會的組織運作。
吳昇教授認為在 Web 3.0 的超大型入口網站與社群網站,將是一個互助合作的分散式入口網站,使用者將擁有幾乎沒有限制的使用空間,更先進的搜尋、分享與知識管理功能,整個社群將由所有使用者共同參與、共同分享、共同擁有、共同治理。理想中的 Web 3.0 時代,將是一個民有、民治、民享(for the user, by the user, of the user)的網路民主新時代。
聽吳昇教授講他的 Web 3.0,我的認知是他的定義也許也可當成是從另一個角度看雲端運算。
但是我認為光從技術層次去定義 Web 3.0 是不夠的,
這次觀察歐巴馬 Obama 和 Google 合作運用網路媒體當選總統的實例,
Web 3.0 的定義應該要更詳細加入大網路與人類小組互動的部分。
真實世界和虛擬世界的互動!
在這樣的前提定義下,我認為台灣社會離 Web 3.0 的建設還有一段很遠的距離。
因為吳昇教授曾作過 GAIS 蓋世搜尋引擎和 Openfind 搜尋引擎,那個跟 Google 算是同業,兩年多前他講的 Web 3.0 也提到管理眾人事物的政治部分,所以也許那時他心中也早就預想到會有類似歐巴馬利用網路的情形,但是這恐怕得等待有機會跟他私下談談才知道。
另外,吳昇教授其時也提到過,人類有文明程度(civilization),互聯網(網際網路)上面也有「網路文明程度」「Webilization」。他指出 Web 2.0 不是技術,而是「境界」,網路發展到 Web 2.0,這境界依然只相當於文明史上的帝國時代。那些提供 Web 2.0分享平台者,霸著使用者分享出來的內容不放,將其視為競爭優勢,他們反而還比Web 1.0壟斷。所以就如我所說的 Web 1.0和 Web 2.0 ,以及 Web 3.0 的主要差異絕對不在技術上,但是到底文明上的差異在哪裡? 恐怕還是需要細細思量,或者是暫時不會有共識的。